银川市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银川市建设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银建通[2010]162号)文件要求,由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等单位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1月5日对银川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保障性住房208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结构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其中,施工单位35份,监理单位7份;建设单位6份,均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监理单位检查落实。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程已开工但前期手续不全;
2、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善或未及时变更;
3、现场标养箱温度、湿度不符合要求;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合比标牌标注内容不全;
4、后台无计量器具,砌体砂浆未严格按照配合比配制;
5、模板接缝不严密或刚度不够,致使混凝土浇筑后易发生漏浆、跑模现象;
6、现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小砌块、排风道及轻质隔墙板质量证明文件不全;
7、地基验槽及处理记录缺少验收意见、人员签名、单位盖章;
8、个别工程施工现场没有地基砂石垫层承载力检测报告;
9、砼标养试块报告代表的批量与实际浇筑混凝土量不符;
10、抽检现场直径在φ12的钢筋直径,有小于原钢筋直径0.3毫米以上不符合标准的情况,箍筋平直长度不够;抽检钢筋安装存在间距不匀,保护层垫块支设数量不够的情况;
11、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漏浆、蜂窝、夹渣、涨模、裂缝等质量缺陷;
12、二次结构构造柱钢筋存在植筋位移偏差、搭接不到位且搭接长度不够、箍筋绑扎不到位等现象;
13、主体后浇带部分支顶达不到要求,主体填充墙原设计要求采用加砌块但现场实际施工采用陶粒砌块和轻质隔墙板与设计要求不符;
14、隐蔽验收记录内容不全,未注明钢筋接头位置、数量及连接方式;
15、混凝土施工日志记录内容不全;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无方案和处理记录;
16、项目部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偏少,人员更换或离岗后变更交接手续不全;
17、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编制内容缺乏针对性;
18、旁站记录内容不全或与施工单位混凝土施工日志混凝土浇注时间、部位存在不交圈;旁站记录多次日期修改。
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我站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及缺陷大小,认真记录监督日志或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于一般性质量缺陷,要求其责任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彻底整改;对于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后,监理单位检查落实并签署意见,我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现场抽检的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的混凝土构件,我站已要求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法定检测。目前,经法定检测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银川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工程质量整体处于受控状态。今后,我站还将继续完善以“差异化”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巡查监督工作新模式,实施全过程的不定期、不间断巡查、抽查,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银川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