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邗江区规划局:
现将《扬州市村镇建设二OO三年工作情况与二OO四年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建设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江苏省建设厅;市委办公室、研究室;市人大办公室、城建环保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市政协办公室、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扬州市村镇建设二OO三年
工作情况和二OO四年工作意见
(一)二OO三年工作情况
2003年,我市村镇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之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快城市化工作的意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重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开拓进取,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综合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的集聚、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村镇规划进一步深化
截至年底,全市应修编的76个小城镇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修编,其中:66个完成审批,9个完成市、县级技术论证,论证审批率达98.7%,高于全省平均40%的水平;18个重点中心镇已有6个镇的总体规划完成审批, 11个镇的总体规划通过省、市级技术论证, 论证审批率达94.4%。
根据国家、省公安、建设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小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截至年底, 76个小城镇已有51个完成规划编制,其中:25个通过市、县级技术论证;仪征市、宝应县已全部完成论证、审批。我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受到公安部、建设部、以及省公安厅、省建设厅检查组领导、专家的好评;在省政府召开的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会议上,我市的做法和经验作了专题介绍。
精心组织编制小城镇住宅小区、广场、主干道建设详细规划,全年共编制完成207个项目,详细规划覆盖率已达45.8%,为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政策调研成果丰实
年内先后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了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关于实施“农民增收千元”计划、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关于重点中心镇设置原则和标准、关于扬州市人口发展战略等调研。实地调查乡镇24个,问卷调查了18个省重点中心镇和3个一般镇,形成了调研报告。通过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全市乡镇企业在镇村两级的分布状况,以及小城镇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推进城镇化进程,要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同步转移”等建议。
三、村镇建设事业稳步发展
全年完成村镇建设投资 28.25亿元, 1.66万户村镇居民新、翻建了住宅,建筑面积 224.88万平方米,楼房已占新建住宅的 87.36%; 新建公共建筑40.29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 111.82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村镇道路 796公里,面积 389.29万平方米;新增供水能力 6.4万吨/日,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0.4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 86.82%,比2002年提高1个百分点;新建公共绿地 44公顷,绿化覆盖率达 9.22%, 新建排水管道 196公里,公共厕所 46座,新装路灯 1786盏。村镇的生产环境、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村镇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果
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和要求,市、县、乡三级扎实开展了村镇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危房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共查村(居)民自建住宅23365户,单位建房883项,查出10余个类型的安全隐患360余条,针对查出的各类型问题,责令当场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工程发了书面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方可继续施工;查出单位危房29项,建筑面积55529平方米;村(居)民住宅危房(含水灾损毁房屋)6477户,17747 间。目前已有4665户住宅危房得到加固,占总数的72.02%。
五、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果
仪征市青山镇荣获“江苏省新型示范小城镇”称号,邗江区杭集镇三笑国际花苑通过“江苏省村镇文明住宅小区”的省级考核。邗江区施桥镇、广陵区湾头镇、仪征市青山镇、维扬区西湖镇、江都市武坚镇和丁伙镇等九乡(镇)被命名为“江苏省卫生镇”。对宝应县曹甸镇、高邮市界首镇、江都市武坚镇创建省新型示范小城镇工作进行了调研。
六、村镇建设管理继续深化
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得到强化。各级村镇建设管理部门都以村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为契机,进行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强化了对村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村镇建设工程中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村镇建设工程依法履行各项审批手续。
村镇房地产开发管理继续深化。全年完成了全市74家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通过年检,注销了5 家企业的开发资质,使8 家企业得到了升级,还完成了2家新申报开发企业的暂三级开发资质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村镇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水平,多出精品,我们特聘了省内的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了村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研讨班,对房地产业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给我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者输入了新的理念。
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管理开始并轨。为实现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管理政出一体,我局专题召开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建工局有关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个体建筑工匠年检换证,以及原由建管部门发证的建筑工匠并轨管理问题。目前江都市建筑工匠换证并轨管理工作已经开始。各地还相继举办了四期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班,培训人数180余人,进一步扩大了培训、考核、发证面,为从源头上抓好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奠定了基础。
村镇建设管理队伍素质继续提高。协助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分管建设、土管、环保的乡(镇)长培训班,组织各重点中心镇的乡(镇)长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重点中心镇乡(镇)长培训班;各县(市、区)建设局也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对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均收到了理想的学习效果。
2003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创建活动缺乏动力,上规模的具有旅游特色的乡镇还较少;“三无”工程的补救处理任务较重,个体建筑工匠持证施工率、农宅经设计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中心镇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快;基层建设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城镇发展研究还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着力加以解决。
(二)二OO四年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城市化战略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揽全局,以推进集中和集聚为主导,以“创建”为抓手,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我市村镇建设水平,促进村镇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作出新贡献。
总体目标是:
1、县域小城镇人口增长1%以上;
2、全年村镇建设总投入25亿元以上,其中: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5亿元以上;
3、创建江苏省新型小城镇5个以上;
4、创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暂定名)8个以上;
5、创建省级村镇文明住宅小区2个以上;
6、申报江苏省人居环境奖(范例奖)1个以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以上。
主要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村镇规划的修编和深化工作
1、及时修编乡(镇)总体规划。要根据乡(镇)、村(组)撤并后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原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一次全面修编,凡2003年底完成撤并的乡(镇),年内要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工作。
2、大力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力争完成30%以上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优先做好因国家、省及当地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农村成片拆迁安置点的规划编制,引导农民集中建设。
3、重视小城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提高五个百分点。营造城镇特色,做好城镇设计,重点中心镇要各完成一条新建或改造主要街道的景观设计。要进一步抓紧小城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消防规划的论证、审批。
4、积极推广优秀农村住宅设计方案。每个县(市)区要选择或设计5套以上深受农民欢迎的住宅方案,并配套做好通用施工图设计供农民建房选用,力争2004年通用方案的使用户占建房户的40%以上。
二、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5、主动配合做好农村通达工程、改水、碧水工程的实施,确保省政府农村五件实事工程在我市如期完成。
6、提高小城镇设施配套水平。以道路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给水、排水、路灯、绿化等设施的配套,全年力争新建道路100公里以上,新增路灯3000盏以上,自来水普及率、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加强环卫设施建设,重点中心镇均建有符合标准的垃圾填埋场。
7、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区域共享。认真实施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供水规划,有计划地淘汰,高能耗、低效益的小水厂;积极探索分区域建设城镇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厂(场)等,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三、大力开展“创建”活动
8、突出重点抓“创建”。各地要根据江苏省新型示范小城镇、村镇文明住宅小区、康居示范村、人居环境奖等考核标准,有的放矢地确定创建单位。对列入创建的单位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措施,确保年度创建目标的实现。
9、注重实效抓“创建”。针对当前村庄建设脏、乱、差的状况,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以“两改、三清、四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即改水、改厕,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整治道路、整治排水、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绿化。争取年内有100个村庄通过综合整治,环境状况有较大改观,使老百姓增强创建的信心,并得到实惠。
10、部门联动抓“创建”。各地要把创建新型小城镇、康居示范村与创建卫生镇、村,生态示范镇、村,环境优美镇、文明村镇等有机结合起来,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做到事半功倍。
四、改革小城镇建设体制
11、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放开小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市场,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小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设施,年内力争在重点中心镇取得突破。
12、积极探索“经营城镇”。努力培育小城镇房地产市场,以地生财,以地建镇,以地养镇,全市要通过小城镇土地拍卖和出让,筹集建设资金1亿元以上;整合乡(镇)国有资产,搭建小城镇建设融资平台,年内至少有1个乡(镇)建立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
13、加快小城镇公用企业改制步伐。全面完成乡(镇)小水厂等企业改革工作,实现民营化。积极推行垃圾清运处理有偿服务,征收污水处理费等制度,逐步建立良性发展机制。
五、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14、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村镇建设项目审批“一书两证”和“一书一证”制度,坚决取缔违法建设;今年是《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将在全省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执法大检查,各地要认真做好准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查自纠。
15、强化村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完成个体建筑工匠资格年检、发证、换证工作。
16、加强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根据《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全面实行《住宅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销售合同》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要依据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开发和违规开发活动,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绩和不良经营行为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将开展评选全市“十佳”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活动。
六、加强村镇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
17、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村镇建设管理职能,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的管理;要根据省编委文件精神,以县(市、区)为单位,规范乡(镇)村镇建设机构的名称,落实人员编制,明确资金渠道,切实解决基层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到边到位。
18、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级村镇建设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学习。根据省建设厅领导关于村镇建设安全第一的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条例》的培训。要根据村镇建设提高水平、提升品位的要求,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分级举办村镇规划、设计、建设等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19、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村镇建设工作人员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民多办实事、好事。根据市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县(市、区)要加强指导,乡(镇)要认真做好创争工作。要依法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不越权、不越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审批,依法查处。
20、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村镇建设新问题。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如何加快我市小城镇健康发展”等调研任务。针对乡(镇)、村撤并后的新情况,积极开展撤并前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建设管理的调研工作;针对村庄建设适度集中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跨组建房土地流转问题。年内各个县(市、区)都要完成一篇以上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