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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9年度信用管理手册的换证通知

来源: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9-02-26 11:40:49

建管〔2019〕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

信用管理手册》年检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维护建筑市场管理秩序,及时更新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信用管理手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我市2018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企业,均须年检换证。

二、换证受理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换证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换证申请表(见附件);

(二)2018年度《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营业执照副本;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申报注册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劳动合同;(缺一不可)

四、办理方式

(一)企业在申请年检前,需登陆“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平台”),更新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

(二)市直施工企业由市建管处负责信用管理手册年审换证工作,地址:扬州市观潮路715号208施工科。

(三)各县(市、区)企业由当地建设(建工)部门负责资料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由各县(市、区)建管部门统一报送资料至市建管处复审,符合条件的由市建管处打印2019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并由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管理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信用管理手册换证工作与完善平台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数据信息一致并与实际相符。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证:

1、无法提供齐全完备的年检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2、2018年度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在2018年度市场行为检查和扬尘防控检查中不予配合的。

(三)2018年度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不予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换证申请表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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