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化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大城建事业的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建设市建设局网络服务平台,以达到通过互联网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并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和办公自动化,根据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扬信领(2002)2号“关于印发‘中国扬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如何建设市建设局网站以及维护和管理好“中国扬州”门户网站中有关城市建设栏目的内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局办公室及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息的及时更新,并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2、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和编写工作。信息员要积极收集、及时编写与本单位(部门)相关的最新工作信息。编写的信息要一事一论,词语流畅,表达清晰,并录入电脑。
3、 网站严格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规定格式(附后)打印文档,并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字,重大事项信息发布还要经局领导审批。
4、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领导审核签字后的书面文档报至信息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共享(机关局域网内)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k@yzjsj.gov.cn。
5、 信息中心要及时将报送来的信息通过网站发布,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并确保有效链接,信息在网站保留时间为半年。信息中心要将已发布的信息文档分类存档,以便查询、统计。
6、 局信息中心要结合《扬州晚报·建设视窗》、《扬州工程建设》、《自来水报》等自办刊物和寄语市长·回音壁栏目,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并建立各类信息从采集、编写、录入、审核、发布至存档这一全过程的规范的信息采编制度。
7、 为推动局网站和系统信息化建设,市建设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对各单位(部门)所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统计和综合排名。排名前三位的,信息员和所在单位(部门)优先评选先进称号,并给予表扬和奖励;排名后三位的,信息员和所在单位(部门)不得评选先进称号,并对最后一名给予公开批评和处罚。充分调动各单位(部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使建设局网站真正成为宣传城建事业、服务千家万户的窗口,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
特此通知。
附:1、报送信息的格式
2、各单位(部门)编号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1:报送信息格式要求:
|
扬州市建设局信息发布单 编号(靠右):部门编号+****年**月+四位序号 标题 正文 ****年**月**日 编写: 审核: 发布: |
附2:各单位(部门)编号:
办公室:01 组宣处:02 计财处:03 城建处:04
工程处:05 设计处:06 村镇处:07 建筑业处:08
法制处:09 安全处:10 监察室:11 整治办:12
档案馆:13 质监站:14 定额站:15 安检站:16
市政建设处:17 客管处:18 建管处:19 排水处:20
建筑设计院:21 节水办:22 燃气办:23 路灯处:24
养护处:25 涵闸处:26 招标办:27 交易中心:28
监察大队:29 培训中心:30 墙改办:31 散水办:32
抗震办:33 名城办:34 审图办:35 信益公司:36
粉煤灰公司:37 服务中心:38 中房公司:39 市政公司:40
自来水公司:41 公交公司:42 燃气公司:43 洁源公司:44
新材厂:45 绿扬公司: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