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仪征市青山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来源:扬州市建设局 2008-09-23 16:04:14

仪征市青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青山镇总体规划的报告》(仪青政[2002]2号)收悉。受扬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仪征市青山镇总体规划(2000年~201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青山镇是仪征市兼有休闲娱乐功能的工业卫星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动青山镇“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将青山镇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高效、环境优美、经济繁荣、具有山水特色的现代化滨江城镇。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范围:东起赵庄西侧小河,西至市砂矿,南自长江及界河,北止仪征化纤用地界线,规划用地共381.80公顷。

四、城镇规模:近期(2005年)镇域总人口2.79万人,镇区人口按1.4万人规划,镇区规划建设用地1.41平方公里;远期(2015年)镇域总人口2.93万人,镇区人口按1.8万人规划,镇区规划建设用地1.84平方公里。

五、同意《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镇区发展方向,以向东为主,适当向西、南,严格控制向北发展,逐步形成较合理的团块状城镇布局结构形态。

六、要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总体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发展;严格控制零星住宅建设,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形成集中紧凑的住宅小区。

七、加大镇域村镇体系调整力度,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强化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撤并零散庄台,促进人口、产业向镇区集聚。

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化城镇建设体制改革,用“经营城镇”的理念,多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力求使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高度重视消防等防灾设施的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九、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扬天公路、泗大公路绿化生态景观带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十、切实加强规划管理。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是青山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做好规划的深化工作,完善各项专业规划,组织编制近期建设用地的详细规划。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若需要调整,在调整前须报我局认定;涉及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调整的,应当按有关程序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我局批准。

 

 

 

扬州市建设局

                          二OO三年十月十八日

 

抄送:江苏省建设厅,扬州市人民政府,仪征市人民政府,

仪征市建设局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