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2008]399号
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工程类
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人事局:
根据省建设厅、人事厅[2002]174、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情况,现就2008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08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脱产培训。
三、培训内容
按照《全省建设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大纲)》要求组织实施。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市军队专业干部培训中心(官圩路土地局对面)。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