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2007]174号
关于印发《巢湖市建委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巢湖市建委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活动实施情况和总结材料于7月2日前上报市建委。
附件:巢湖市建委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建设厅,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巢湖市建委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7年是我市实现“三年中变化、五年大变化”的关键性一年,是建设行业安全专项治理的“攻坚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建设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的思想,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建设行业安全法规为重点,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二、主题和时间
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2、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1、市建委成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樵(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张正生(市建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江天良(市建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道云(市建委副主任)
许尔斌(市建委副主任)
史先贵(市建委副主任)
刘 斌(市建委副主任)
丁学福(市建委总工程师)
成 员:昌献虎(市建委城建科科长)
尹文鸽(市建委市政科科长)
陶小云(市建委建管科科长)
章业春(市建委村镇科副主任科员)
侯运魁(市建委安全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侯运魁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市规划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也要成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
四、活动安排
1、6月1日,市建委、市直各建筑业企业、各县区建设局在本单位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条幅、标语,以增强活动气氛。
2、6月10日,在市文化广场设置咨询台,开展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重点宣传燃气、市政、供水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答市民询问的有关问题。
3、参加“安康杯”知识比赛。
4、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发展”高层论坛活动。
5、自6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全市建筑燃气、市政设施、园林、供水、公交、拆除工程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市建委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脚手架、塔吊等高危工程。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建设行业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各县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安排专人专项资金,狠抓活动开展的实效性,提高活动的开展对促进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推进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地发展。
2、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总结以往活动基础上,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具体化、形象化,使其贴近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便于提高活动实效性;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从而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认真开展一次建设行业联合执法大检查。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同时,要查找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认真组织一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活动月期间无伤亡事故,从而充分发挥活动以月促年的作用。
4、加强对建筑业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近期,省厅将组织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研究布署建筑行业民工有关问题,我委将结合座谈会相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民工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