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建委要求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全面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主要包括:一是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审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四是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生隐患向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施工单位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每月月底用文字向工程受益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五是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对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市建委将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 (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