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设招标投标网

来源:   2016-04-13 09:33:59

摘要: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四川建设招标投标网”网站相关办事指南,四川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四川建设招标投标网隶属于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四川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四川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基本概况: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南北干线人民中路上,毗邻千年古刹文殊院和成都中央休闲旅游区文殊坊,交通便利,现有办公面积近万平方米,中心行政办公区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公区位于人民中路三段33号,政务服务办公区在草市街2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招投标市场监管,四川招标网结合本地区招投标基本情况,制定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监督等相关规定,其中政务服务建设规定的内容如下: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务服务中心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的场地、设施等应当适应政务服务工作需要。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构建跨行政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运行的政务服务网络数据交换平台,保证网上政务服务有序运行。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的标准和规范,推进政务服务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服务队伍的建设。承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当是政务服务部门行政编制人员或者依法授权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业编制人员。

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实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服务的规范化培训和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应当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所在地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未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或者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应当接受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以下统称政务服务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政务服务事项和申请办理数量比较少的政务服务部门,其政务服务事项可以依法委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代为受理、办理。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站、点),依法或者受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委托,集中受理、办理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等事项。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或者信息公开栏等方式集中公布政务服务信息。

四川招标网基本概况: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pprec.com/sczw/

四川建设招标投标网邮编:610031

四川建设招标投标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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