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江苏飞国混凝土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由: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日期:

2018-06-07

(2018)湘0624执56号
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飞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苏飞国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新国。
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飞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飞国混凝土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2)岳民初字第013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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