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最新诚信信息(共 1 条)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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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13号违法行为第1裁量档次被罚款20000元,公示期限 | 2022-08-10 |
法人 | 孙金丽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金 | 5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官网 | --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70923MA3QK9G44G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北马庄回民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