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12执2143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锦绣名纺窗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北闸口工业园区众惠道25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涛,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喜舍创意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城厢中路与鼓楼西街交口西南侧盛津园9号楼304。
法定代表人:李宾,总经理。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天津锦绣名纺窗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喜舍创意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津0112民初3262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永振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庞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