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铭瑞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中联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22-04-20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2)黔0113执保465号
贵州铭瑞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2)黔0113民初662号申请人贵州铭瑞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厦门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厦门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572472.04元,属足额冻结,冻结时间一年,从2022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6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届满期限不足七日申请的,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王 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李正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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