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最新诚信信息(共 1 条)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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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因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被罚款两万壹仟元 | 2019-11-25 |
法人 | 林锦才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2-12-12 | |||
注册资本金 | 1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2-12-12 至 --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官网 | -- | 统一信用代码 | 914401060589172923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横四路1号之一A402房(本住所限写字楼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