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陕0204民初73号
原告郝建科***与被告武冈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故决定由**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2019)陕0204民初73号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