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湖南诺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20-09-07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湘01民辖终58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小塘镇杨柳村1组。
法定代表人:王霞君。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湖南诺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西路0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涛,总经理。
原审被告:王霞君,女,1985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邵县。
上诉人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湖南诺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王霞君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124民初815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上诉称: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两份《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C20171212ZY和NC20180529ZY。其中NC20171212ZY合同约定管辖地为长沙市高新区所在地人民法院,NC20180529ZY合同约定管辖地为宁乡市人民法院。上诉人对NC20180529ZY合同的货款均已支付完毕,而对NC20171212ZY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被上诉人多次违反合同约定送货不到位,产品没有按标书约定品牌提供等原因,造成上诉人产生诸多不必要的开支,以及服务不到位导致上诉人多次验收不合格,故双方对此合同争议较大,双方就款项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从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看,其诉请的款项也是NC20171212ZY合同的。NC20171212ZY合同于2017年12月12日签订,NC20180529ZY合同则于2018年5月29日签订,而被上诉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材料清单、送货单等为22份,其中仅2份材料清单为2018年5月30日,其他20份均为2018年5月29日即NC20180529ZY合同签订之前的。故请求:撤销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124民初815号之一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长沙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湖南诺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之间虽分别签订有编号为NC20171212ZY和编号为NC20180529ZY的两份《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供货合同》,但两份合同的标的物不同,系双方就不同货物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现被上诉人即原审原告湖南诺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其系依据编号为NC20180529ZY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供货合同》提起本案诉讼,其诉请要求支付的为编号为NC20180529ZY合同项下款项,故本案合同依据应为编号为NC20180529ZY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供货合同》。关于该编号为NC20180529ZY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供货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应在本案实体审理中予以认定和处理,不影响管辖权的确定。双方在该编号为NC20180529ZY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供货合同》中就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为“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同时注明合同签订地为“长沙市宁乡市”,该管辖协议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故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管辖协议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综上,上诉人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周 坤
审判员 罗 希
审判员 陈文清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法官助理彭松林
书记员李娟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新邵县中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