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范围 | 一、贯彻执行有关园区开发的方针、政策。 二、引导园区企业贯彻执行产业政策,落实《广东省工业产业机构调整方案》。 三、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园区有关管理规定。 四、参与制订和组织实施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按照县政府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协调规划建设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性控制规划。 六、组织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园区入园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入园企业做好入园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及项目建设、运营的跟踪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落实入园项目优惠政策,编制和实施引进资金工作计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投资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内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县财政部门做好园区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负责构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支撑体系,为园区企业开展科研、合作、电子商务等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并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