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 | 张宏昌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20-09-10 |
| 注册资本金 | 60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20-09-10 至 -- | 登记机关 |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0935-8229667 | 邮箱 | 763331203@qq.com |
| 统一信用代码 | 91620300MA72HEWB6W | 企业曾用名 | -- | ||
| 详细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7号 | ||||
| 经营范围 | 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盐酸、氯化氢【无水】、氯、氢气、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乙炔、碳化钙、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氯乙烯【稳定的】、硫酸(不允许储存经营,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PVC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化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原料(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高纯化学试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许可证许可范围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销售;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含工业项目、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化工材料生产、购销及相关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