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示牌内容的通知
来源:临沂建设网 2008-09-10 15:55:08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建处、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图纸审查单位、设计单位,各工程建设单位:
去年年底以来,全市实行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示制度,对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建筑工程节能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示牌内容,将建筑工程节能设计要求列入公示内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示牌实行统一标准样式,继续采用底色为红色、字体为白色仿宋体,尺寸调整为:宽600厘米、高400厘米。
二、设计单位须按照施工许可公示牌要求,认真提供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其中外围护结构节能构造设计中要将各部分做法详细列出,格式要统一,如:“屋面部分做法○1防水层,4mm ○2抗裂砂浆,5mm ○3••• ”。
三、图纸审查单位在接到送审的设计图纸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节能设计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签署审查意见。审查达不到有关要求的,设计单位要重新完善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四、自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均须按本通知规定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先设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示牌,然后再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要严格把关,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示制度和建筑节能设计的各项措施,确保节能标准在所有新建建筑工程中得到严格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严格的,要及时发现、及时责令改正,并将执行情况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市建设局基本建设科。市建设局将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工程施工许可公示牌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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