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临沂建设网 2008-09-10 15:17:33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临沂市人事局临人发[2005]19号、20号和临人办发[2005]115号和鲁建人字[200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类
  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建筑学 、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等专业类别。所有评审材料中的“现从事专业”栏目要严格按以上九个专业分类填写,以上专业未能包括的,可填写为“其他(×××专业)”,如建筑电气专业可填写为“其他(建筑电气)”。
  二、报送材料的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初级一式1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高级一式25份(其中原件3份),中、初级原件3份(其中无姓名、单位及不反映申报人员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情况予以复印。填写该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4、《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一式3份。
  5、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情况登记表原件(确因材料归档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印章,并由查档人签名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原件l份(申报高级者还需提供复印件)。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原件1套。
  8、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原件1份(申报高级者还需提供复印件)。
  9、《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原件1份。
  10、反应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分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1份。
  11、有效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1份。
  1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免试审批表)1份。
  13、符合破格晋升条件者,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一式4份),说明破格理由,并由县区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14、改系列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并报送反映其专业技术工作变动情况及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5、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2004年实行网络化评审的要求,统一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并根据程序要求上报有关数据。个人申报系统由山东省建设信息网(www.sdjs.gov.cn)下载,请各县区或部门汇总拟晋升高级人数与市建设局人事科联系获取申报序列号。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使用由市人事局开发的《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从临沂市人事信息网站下载)录入相关数据,并根据程序要求上报有关数据。
  16、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17、在乡镇企业的职工晋升农民职称的(非县城驻地乡镇)由所在乡镇盖章并写出证明,申报材料与其他晋升者相同。
  三、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证件相符。不符合填写要求和有涂改痕迹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各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对评审材料要按以下顺序由上到下排列:1、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与相应的聘任文件(按获得时间先后依次排列);2、科研成果、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著作、论文、作品等;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5、《六公开监督卡》;6、《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按照时间前后依次存放;7、《专业技术职称审表》、《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夹在《评审表》最后一页之前,外语,合格证和计算机合格证装订在《评审表》首页之后;8、使用《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盘一份。9、《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对折,将前7种材料裹在其中,一起存放在档案袋中。以上各种证书全部展开存放。
  四、时间要求
  各县区建设局、各呈报部门(单位),务必按照附件1的时间要求将高、中、初级(县区初级除外)评审材料连同相关费用报送到市建设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00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附件2:
  2005年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主题词:职称   评审材料  通知                                
临沂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5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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