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临沂建设网 2008-09-10 14:55:27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装饰装修企业:
    根据全省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要求,现将省建设厅、省建管局鲁建管发[2005]11号文《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建设局、各装饰企业要认真落实市建设局临建发[2005]42号《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临建发[2005]65《关于印发<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独立发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报建管理程序>的通知》和临建发[2005]71号《关于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紧密结合省文件要求和县区工作实际,确保各项检查工作和装饰工程报建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鲁建管发[2005]11号文件的工作重点应放在装饰装修企业自查方面,自查的重点:一是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结构安全和使用有毒有害装饰材料;二是无证施工、非法挂靠、使用假资质、假荣誉证书、管理人员不到位;三是再次装饰装修工程及独立发包工程是否执行了招投标、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
    三、各县区认真组织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对承建的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工程情况进行自查,填写附表1,将自查情况汇总,并填写附表2,于2005年 6 月 20 日前报市建设局装饰装修科;市直装饰装修企业要对符合检查要求的工程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附表1,于2005年 6 月 20日前报市建设局装饰装修科。市建设局将根据临建发[2005]42号文件要求于2005年6 月下旬对全市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进行复查,望各县区、企业做好迎查准备。市建设局将把检查结果作为2005年装饰企业年检的重要依据,并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附:鲁建管发[2005]11号文件

                                              二00五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建筑市场  装饰装修  专项治理  通知                
  临沂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5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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