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 2008-09-10 08: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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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协[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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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造价协会: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调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学习先进的执业氛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决定在2008年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现将省造价协会组织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请登陆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查阅《中价协[2008]005号》相关文件及表格"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申报先进单位会员提交的材料
  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请在中价协网站下载);
  2、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近两年的工程造价营业收入证明,即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6、近两年单位获奖证书和业主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7、单位员工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8、单位员工近两年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三)申报优秀个人会员提交的材料
  1、《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请在中价协网站下载);
  2、个人会员卡复印件; 
  3、近两年参加省市级(或行业)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两年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5、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二)、(三)所报材料的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市将申请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在2008年8月30日前向省造价协会提报(一式两份);
  (二)为保证评选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省造价协会将所报的材料初审后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的形式(单位须盖公章)向省造价协会进行反映。对无异议的将按要求报送中价协

  四、通讯地址
  省造价协会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建设厅1307室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87087057;83180927
  联 系 人: 武 杰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