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畜牧兽医局招考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青岛胶南人事人才网 2008-09-09 16:09:46

为加强我市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适应我市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当前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考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工作人员。招考简章如下:

一、招考专业及数量

畜牧兽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检疫)专业4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统招畜牧兽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检疫)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胶南籍以外报考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具备拟招考专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06年9月19日—22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珠海路中段,新华书店三楼)。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凭报名考务费收据于9月25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笔试(100分)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100分)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畜牧兽医局联合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聘用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将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7天。被聘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经市人事局批准,按规定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四、待遇

聘用人员列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编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532-86165890

 

 

胶南市人事局

胶南市畜牧兽医局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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