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人考函〔2007〕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 我市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定于2007年3月5日至9日。请各部门在此期间,到市勘察设计协会办理资格初审。(初审地点:芝罘区西南河路231号,烟台市建筑设计院三楼,联系电话:6273835) 二、报名组织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地、各单位(或存档单位)具体组织。根据省里的文件精神,我市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初审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报考人员应分别填写(涂)《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粘贴照片,并向单位提交学历证书、进修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反映设计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关资料。报名表由考生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www.ytrsks.gov.cn)下载打印;信息卡由各县市区人事局、各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领取。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单位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后,统一携带报名表、信息卡及其它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报市勘察设计协会,并按规定缴费。对于老考生,可持报名表、信息卡和去年的准考证直接给予报名。 市建设局初审合格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 三、其他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填涂)报名表和信息卡。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考生于2007年3月16日开始,到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信息。如有错误,请于3月20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因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而最终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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