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烟台人事考试网 2008-09-09 09:09:18

烟人〔2006〕1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
    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地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月7日。
    报名时间截止以后,报名系统将自行关闭。请考生务必按时间要求上网填写报考信息,并下载打印《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报名组织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地、各单位(或存档单位)具体组织。报名时,各地、各单位须按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后,给予签字、盖章。然后,统一收集照片、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有关报名材料,并按时携带全部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和缴费。
    三、资格审查
    按省厅要求,报考人员经市卫生部门资格审查后,交市人事部门审核。报考条件的有关事宜,请与市卫生局政工科联系,联系电话:6246561。
    我市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市直和外地驻烟单位,2月8日至10日;芝罘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山区,2月11日;牟平区、海阳市、莱阳市,2月13日;栖霞市、招远市、龙口市,2月14日;莱州市、蓬莱市、长岛县,2月15日。资格审查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室(芝罘区南大街61号)。
    资格审查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务必按以上时间要求上报材料。
    四、教材征订
    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按照省厅要求,教材征订工作由卫生部门具体负责。考生预定教材的有关事宜,请与市卫生局政工科联系。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考生必须真实提供报名信息。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填错信息或报错级别、专业、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范围内属于首次开考,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名途径。各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关于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6号)
           2.《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卫考办发〔2003〕3号)
           4.《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征订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转发  卫生  考试  通知


烟台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卫考办发〔2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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