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的效率,现将企业基本信息表模板格式下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相关企业,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企业申报纸质资质材料的同时,按照申报的种类和模板格式要求(见附件1-5)将企业基本信息表的电子文档填写完整,经你们核对后随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作为公示时的企业基本信息一并上网公示。 附件2: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工程监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doc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建市资函[2008]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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