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管质安函〔2005〕12号
关于报送2005年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工作总结的函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2004年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确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两年来,各市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狠抓质量诚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请各市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抓紧上报2005年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总结的主要内容:2005年开展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创建目标完成情况(2005年全省“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数量应达到2004年竣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数量的40%以上,请按附表提供2004年竣工工程个数、面积,2005年认定的“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个数、面积,创建目标完成百分比)、效果等;采取的工作措施,包括主要做法、出台的相关文件及规章等;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明年开展创建活动的建议等。各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05年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未报送创建活动总结的市将在各市主管部门年度质量评价中扣分,不得推荐2006年全省“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
请各市于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建管局质量安全与保障处,联系人:李伟、高虹,电话:0531-86195358、86195319,电子信箱:liwei200461@163.com。
附:2005年创建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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