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管质安字〔2008〕2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山东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经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2007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共申报省级工法285项。经省建管局与山东土木建筑学会联合组织工法审定委员会评审,有152项工法被审定为省级工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根据《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建管局对获得省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有关建筑企业应对在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并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凡获得省级工法每项奖励不低于1500元,获得企业级工法每项奖励不低于500元。另外对工法管理与推广工作有显著成绩者,也应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从企业奖励基金中列支。
近年来,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认真推行工法管理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编写工法的积极性很高,申报省级工法的数量一年比一年多。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工法编写水平差距较大,有的企业连工法的主要内容和编写格式都不清楚,把工法写成了简单的施工总结;有的企业直接把工法内容写进申报书里面。为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省建管局将与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在年内组织一次工法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开始筹备编写《省级工法汇编》,进一步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附:2008年山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