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建设厅200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分工》和《杨焕彩厅长在厅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鲁建科教字[2007]10号

来源: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08-09-04 09:35:46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5月30日,省建设厅召开厅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07年厅节能减排工作。现将《省建设厅200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分工》和《杨焕彩厅长在厅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省建设厅200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分工

 

为贯彻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建设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省建设厅200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分工如下:

  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节能减排要求,落实省政府181号令《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精神,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为重点,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全省建设行业资源节约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节能方面

  (一)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1、完善法规政策。根据省人大议案,起草《山东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条例的调研和论证工作。研究制定建筑节能相关经济激励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争取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建造节能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科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负责)

  2、深入推进“禁实”工作。督促各地采取措施,确保各市2007年6月底前、县城2007年底前实现省政府确定的“禁实”目标,并逐步向建制镇延伸。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场,指导实心粘土砖厂转产新型墙材。(科技教育处负责)

  3、全面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程序,切实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管,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督促各地实施建筑节能评审认定制度,未经节能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交付使用。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执行标准,执行法律法规。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建立并逐步完善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以国家试点示范城市为载体,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科技教育处、勘察设计处、工程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负责)

  4、强化科技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建筑节能监测标准》等标准规程,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科技教育处、勘察设计处、标准定额站负责)

  5、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推进住宅产业化。引导建立符合资源节约要求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完善住宅产业标准化体系和产业技术政策。在住宅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套型布局和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的材料、部品的使用,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实行住宅项目与材料、部品同步招标。制定《山东省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规程》,促进太阳能在住宅中的利用。逐步完善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工作机制和相关政策,推行住宅部品认证制度,发展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的材料、部品。(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勘察设计处、科技教育处、标准定额站负责)

  6、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建筑供热采暖按热量收费的政策,加大推进分户热计量的力度,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引导供热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燃料利用效率。研究提高燃气燃烧器具燃烧效率的新技术,节约能源。研究天然气替代技术,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燃气热力办负责)

  7、扎实做好关停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小火电机组工作。按照“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先建后拆,先改后停;积极稳妥,不留隐患;保障供热,维护稳定”的原则,抓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承担城市供热任务的热电联产小火电机组进行分类筛选、登记造册;研究制定承担当地供热任务的热电联产企业认定标准,指导各市组织认定;督导各市编制完善城市供热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役热电机组的在线检测、认定和定期复核工作;研究制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小火电机组关停的相关行业政策。(燃气热力办负责)

  8、建立建筑节能监督考核机制。按照省政府制定的节能降耗目标考核责任制,抓好“禁实”与建筑节能内容的考核与监督检查。会同省监察厅成立墙改建筑节能督察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建筑节能与“禁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在建设领域各项评比活动中,严格实行建筑节能和“禁实”一票否决制度。协调监察、经贸、国土、财政等部门,年底前联合开展第二次建筑节能执法检查。(科技教育处负责)

  (二)公共交通节能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二是加大对公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公交企业及时淘汰、更新改造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车辆,逐步改变公交车辆的能源结构,加快新型环保、节能车辆的推广。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推动"节能公交"发展的新路子。三是加强公交节能管理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责任体系。四是积极推进公交行业信息化,建立完善公交智能调度体系,实现车辆和线路的科学调度管理,提高车辆的满载率和公交系统的运输能力,减少空驶、载客率低等对能源的不合理消耗。(城市建设处负责)

  (三)照明节能工作

  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总结城市绿色照明和建筑照明先进经验,建设城市绿色照明、建筑绿色照明及节电改造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确保实现国家确定的各项绿色照明工作目标。(城市建设处、科技教育处负责)

  二、节水方面

  1、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定量供应、分类计价、超量加价的原则,建立全新的用水管理新机制。根据城市水源储备情况,合理确定城市用水量总量计划。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进度,新建和完成一户一表的居住小区、组团,推行阶梯式水价。(城市建设处负责)

  2、大力推进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开展居住小区中水设施建设调研,提出加快居住小区中水设施建设的对策措施,确保新建规定规模以上小区全部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已列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的再生水建设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城市建设处、综合财务处、城市规划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负责)

  3、加快节水器具的推广,确保新建项目的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督促各城市普查9升以上的便器水箱和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提出更换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列入规划的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城市建设处负责)

  4、大力发展节水型绿化。指导各城市开展节水型绿化,优先选用涵养水源、耐干旱型绿化品种,使用再生水进行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城市建设处负责)

  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继续做好调度、督察、约谈和考核工作,多渠道筹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南水北调沿线所有污水处理厂今年6月底建成,沿线再生水利用、污水管网、除磷脱氮、垃圾处理、污泥厂外处置工程年底前完成。再生水利用范围扩展到工业企业、城区景观、城区绿化、道路喷洒和农业灌溉。做好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确保所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运转率达到75%以上。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综合财务处、城市建设处负责)

  三、节地方面

  1、在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中,严格贯彻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布局。(城市规划处负责)

  2、科学划分城镇建设时序,明确各类工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提高城镇设施水平。(城市规划处负责)

  3、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强规划监管。做好节能省地型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严格落实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房达到商品房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严格控制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研究鼓励建设小高层、高层住宅的技术经济政策。(城市规划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负责)

  4、加强规划调控和监督检查,防止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城市建设乱铺摊子问题的出现,严禁建设宽马路、大广场等不良建设行为,对低密度高档住宅进行严格控制,禁止建设高档别墅区。(城市规划处负责)

  5、坚持高起点编制村镇规划,积极组织开展旧村改造、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推行节地、实用的农房设计方案,引导农民集中连片统一建房,限制零散农宅建设。(村镇建设处负责)

  四、节材方面

  1、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和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工作,强化标准规范对建设节材的引导与约束作用。进一步修订设计标准,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关,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建材用量。(勘察设计处、标准定额站负责)

  2、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推广各类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和使用年限。(省建管局、科技教育处、勘察设计处负责)

  3、积极推行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省建管局、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负责)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研究出台指导清洁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政策,促进建筑施工中的材料节约。(省建管局)

 

 

 

 

 

 

 

 

 

杨焕彩厅长在厅第三次创建节约型建设

行业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厅2007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刚才,科教处汇报了2006年厅资源节约工作开展情况和2007年工作打算及分工,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汇报了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情况,有关处室做了很好的发言,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月27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了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成立了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任组长。温总理在讲话中再一次郑重强调:“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实现。要把节能减排做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韩寓群省长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淮河流域的城市污水处理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能够完成,争取明年所有县市实现一县一厂,彻底消灭污水处理空白县。落实好韩寓群省长的讲话,做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是今年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这就是大局。2006年,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把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发了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意见及分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各处室围绕厅中心工作,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特别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了建筑节能与城市节水执法检查,严格处罚了违法工程和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对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去年,3个设区市、10个县级市和大部分县城没有完成省政府要求的“禁实”任务;部分城市的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科学合理的供水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个别市县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进展不快;有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政策不完善、措施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省委、

省政府将今年确定为节能减排攻坚年,提出了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4.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7%、化学需氧量削减5%的年度工作目标,并与各市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

  今年,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省政府181号令《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以建设领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为重点,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

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力求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当前,要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标准。我省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两个节能新标准已于去年6月1日起实施,在全国起了个好头,得到了建设部和汪光焘部长、仇保兴副部长的充分肯定。应该说,目前我省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和相关配套政策已基本完善,关键是落实。要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程序,切实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管,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准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对去年6月1日前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也要加强监管,确保达到节能50%的要求。要严格实施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规范节能技术产品市场。去年,我厅将建筑门窗纳入建筑节能认定产品管理,认定了333家企业504种门窗产品,提高了门窗质量和节能技术水平。今年,要进一步完善认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认定产品目录。要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压级压价,培育品牌产品,进一步推动技术产品市场向健康的方向发展。要加强节能施工专业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节能效果,不留隐患。要认真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资金筹措、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以政府公共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新建政府机构和办公建筑要强制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建立并逐步完善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尽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规划,积极研究开发、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今年,我省青岛、威海、德州被建设部、财政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城市,5个项目列为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要会同各地加强工程监管,确保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深入推进墙材革新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181号令要求,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县以上城市全部“禁实”的目标要求。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禁实”成果,防止实心粘土砖反弹。今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鲁政办发〔2007〕13号文《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起,在全省分期分批关停粘土砖瓦窑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这个任务十分艰巨。要在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积极性,对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工作中出现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关闭实心粘土砖厂涉及面广、遇到的问题也会比较复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 (二)积极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和节能公交建设

  要按照总量控制、定量供应、分类计价、超量加价的原则,狠抓各项节水管理制度的落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旱情,各城市要根据目前的水源储备情况,抓节水保供水,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要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回用能力,抓好再生水用户落实,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减少优质水使用量。有条件的单位和住宅小区要抓紧开工建设中水设施,已有的中水设施要全部启动。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进度。加快节水器具推广,确保新建工程项目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列入规划的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积极开发利用海水、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海水淡化,实施雨水拦蓄再利用。大力发展节水型绿化,优先选用涵养水源、耐干旱型绿化品种,采用节水灌溉方式。

  积极推进节能公交建设。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方针。加大对公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公交企业及时淘汰更新或改造油耗高、技术等级低、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车辆,逐步改变公交车辆的能源结构,加快新型环保、节能车辆的推广。全面提高公交企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车辆和线路的科学调度管理,提高车辆的满载率和公交系统的运输能力。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

  继续做好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的调度、督察、约谈和考核工作,争取南水北调沿线所有污水处理厂今年6月底建成,沿线再生水利用、污水管网、除磷脱氮、垃圾处理、污泥厂外处置工程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要做好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确保所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运转率达到75%以上,提高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要重点督促济南、青岛等10个设区城市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平均1元/吨的保本微利水平,尽快制定出台《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积极落实再生水用户。研究提出加快居住小区中水设施建设的对策措施,确保新建规模以上小区全部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已列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的再生水建设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全面推进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加快城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机制

  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抓落实,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今年要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郭兆信副省长近期要到省建设厅现场办公,要将我省建筑节能有关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建议省政府调整充实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全省建筑节能工作;适时召开全省第二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大会,对“十一五”时期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积极争取省政府设立我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研发推广、示范工程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厅党组已经确定,7月上旬在济宁召开全省建筑节能现场会,参观建筑节能工作现场,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对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科教处要认真做好筹备工作。下半年,还要积极会同省旅游等部门召开宾馆酒店节水现场会议,推广节水典型。

  第二,完善政策标准。制定《山东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依法推进建筑节能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省人大对制定这部条例十分重视,专门听取了厅工作汇报,并到德州进行了调研。要组成专门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尽快拿出条例草稿,将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的措施和经验纳入到条例中。要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配合人大做好调研,力争早日出台。要组织制定《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建筑节能监测标准》、《太阳能供热与建筑应用一体化技术规程》等标准规程,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第三,全面落实责任。省政府已经将各地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的节能目标责任制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考核办法,将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打组合拳,形成良性工作推动机制。科教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各处室要根据厅总体要求,制定有关具体工作措施和贯彻意见,着力推进。

  第四、加强执法监督。厅墙改与建筑节能督察办公室已经成立,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调度和公布各地建筑节能和"禁实"目标完成情况,当前要重点督察去年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严格贯彻厅下发的《关于建设奖项评选严格贯彻建筑节能要求的通知》,实施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省建设领域开展的评比活动,在公布结果或上报前必须经厅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签。今年年

底,要继续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第二次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严格处罚。要不断加大对各地节水机制落实和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对工作进展慢,各项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重点督察。

  今年时间即将过半,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定信心,知难而进,真抓实干,全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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