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咨询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来源: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2008-08-28 15:45:42
 

  

深价协[2007]第028号

  

《造价咨询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自经协会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接到一些单位和个人提出一些问题,为使该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一些问题作统一的说明。

1.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具体起止日期有什么规定?

   造价咨询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从会员代表大会结束之日起就接受申请;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

2.现在开展的评选活动,《评选办法》与附件表所列的内容有矛盾,以哪个为准?

   《评选办法》是一个长期执行的办法,当然今后在实践中会不断完善和修改。因为今年是首次开展此项活动,为此特制定附件所列的表格,而且其标题是标明“2007”的,所以今年的评选是以附件所列的表格为准。

3.《评选办法》的附件一表中“近三年内完成的工程项目”是指哪三年?

   近三年是指2004、2005、2006年。

4.《评选办法》的附件一表中“近三年内完成的工程项目”是否要填写全部项目?

   一般来说,三年内完成的大大小小工程项目是很多的,没有必要全部填写。

需要填写的要求:(以已签订委托合同为依据)

甲级咨询单位为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乙级咨询单位为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

5.《评选办法》的附件中企业人员,指什么时间为止的统计?

   单位的人员情况统计时间是2006年12月30日前,技术人员是指有社会保险局的社保单或退休证明者。

6.《评选办法》的附件二中,近三年完成工作量是指哪三年?是否需要提交全部资料?

   近三年是指2004、2005、2006年。

   提交资料:

(1)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数量;

(2)共计的建安工程造价数值;

(3)自己负责的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封面复印件(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本人的执业印章,并要加盖“与原件同”的证明)

7.《评选办法》的附件二表中,“在办最大的项目”包括今年吗?

   表中“在办”是指2006年12月30日前承接委托,直至今年还没有完成的工程项目,以委托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

8.《评选办法》中没有规定申请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必须提交论文,是否一定要提交论文?

   发表论文是反映造价工程师钻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总结的表现,可以说明本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还得看论文的质量。没有发表过论文,并不等于其水平和能力就不行,但有一点可以说明的是不善于总结。

没有发表过论文的,可以申请参加评选。

9.申请评选优秀造价工程师有什么规定?

   (1)凡是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均可申请;

   (2)在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也必须是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3)凡申请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经所在单位推荐,签署单位意见;

   (4)不在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参加评选的条件按上述的三条执行。

10.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工程师有没有指标限制?

   凡评选必有指标限制,这是惯例了。至于首次评选的指标是多少?这将在9月份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研究决定。

11.评审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能否公开?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条件,一是非在造价咨询单位执业,二是工作认真踏实,三是协会专家库的专家。至于具体的人选需待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评审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会长推荐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网上公布。

12.何时公布评选结果?

   整个评选活动的初步安排如下:

   (1)9月上旬召开协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决定评选委员会成员;

   (2)10月评审委员会对已提交申请的单位和个人资料进行整理、调查核实;

   (3)明年春节前评审委员会提出评选结果意见,提交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讨论评定;

(4)明年3月初在协会网上把评选结果公示,听取意见;

(5)明年3月底或4月中旬在召开三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和颁奖。

凡在本说明前,秘书处所作的解释如与本说明有矛盾,应以本说明为准。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的,可向秘书处反映,经整理后再作统一公开的说明。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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