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关具体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
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临近结束,但目前还有部分持证人员未递交《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为使原持证人员能顺利换发造价员资格证书,经研究,决定换证申请表的受理时间延至2007年12月10日,持证人员可直接到省造价总站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省造价总站将于2007年12月20~22日在本站七楼会议室,举办最后一期换证学习班。请各设区市造价站通知未递交换证申请表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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