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招标办:
为满足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我省建设工程评标名册,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现将2006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以自行申报: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前款所称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十二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与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相当的水平;或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取得国家相应执业注册资格且已在相关单位注册。
(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突出业绩;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省资深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五)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和被取消过评标专家资格史。
申报进入省资深评标专家分册的,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教授级高级职称、国家设计大师、两院院士等技术职称和称号;
(二)担任过两项以上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复杂工程的技术、经济负责人的;
(三)主持或具体负责过制定或起草国家、省有关部门发布执行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
(四)获得一项以上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者两项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
(五)获得的科研成果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并在国家级公开刊物上、或国外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过专著和论文的。
二、申报程序
(二)申请人通过网上填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信息表》,打印并签字、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申请人所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
(三)市(地)、省农垦总局和省森工总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本市地和本系统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上报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总站。
(四)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名册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证书》和专家印章并进入新编制的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计算机抽取系统。
三、相关申报要求
1、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9月30日;
2、申请人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工作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进行初审;各地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汇总后,于10月20日之前上报省招投标管理总站;
3、申请人根据其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可以申报不超过三个具体专业的评标资格;
4、目前已在评标专家名册的专家,本次也必须重新进行网上申报,以便进入新的评标专家计算机抽取系统。不进行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退出评标专家名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招投标总站:窦建东 电话:0451-53603738
省信息中心: 王晗峰 电话:0451-53654718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