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系统表彰程序一次性告知表

来源:泉州人事网 2008-08-25 09:22:30
报批单位及经办科室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需提供的材料或程序

1、主办单位提前半年向市人事局申报表彰工作计划(附:填报《泉州市国家行政机关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
2、人事局与主办单位联合下发“表彰通知”;
3、具体单位推荐初步人选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附:当地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证明材料);
4、评审;
5、制定表彰决定及召开表彰大会。

一次性告知内容

1、已具备内容或款项;

2、需补办内容或款项;

3、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4、承诺时限:2003年  月  日前办结。

  (以上内容已告知)

  报批单位经办人员签名:                2003年  月  日

  考核任免科承办人员签名:               2003年  月  日

    备注:1、此件一式两份,一份交经办人员,一份由考核任免科保存;

       2、考核任免科电话:211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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