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绿博会泉州成就展工作的函

来源:泉州市建设局 2008-08-22 17:01:01

泉建科【2008】11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博览会的通知》(闽建科[2007]44号)的要求,泉州成就展区方案已拟定,为充分展示我市近年来建筑节能所取得的成就,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总结、收集能充分体现各地在建筑节能方面特色与亮点的相关资料,确定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报知我局勘察设计科。
(一)建设科技项目获奖单位(见附表1)应报送资料:
1、单位简介;
2、获奖科技成果的具体内容(体现科技成果的亮点与创新点);
3、获奖奖牌(或奖状)及具体工程实例的数码图片,如本单位为省级及以上高新企业,请同时提供高新企业牌数码图片。
(二)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企业(见附表2)应报资料:
1、单位简介;
2、推广转化项目的具体内容;
3、省厅颁发的推广转化项目的证书、产品及典型工程应用实例的数码图片;如本单位为省级及以上高新企业,请同时提供高新企业牌数码图片。
(三)新型建材企业报送资料:
1、单位简介;
2、产品文字说明、实物(实物待进入布展期再报送);
3、产品、具体应用工程实例、高新企业牌数码图片;
4、国家专利证书图片。
(四)典型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提供以下资料:
1、典型示范工程简介;
2、建筑物数码图片(至少两张);
3、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证书数码图片。
二、其他
1、如一个单位同时拥有多项内容,在单位简介等方面只需提供一份资料。
2、数码图片能体现获奖、产品或示范工程的内容,800万象素以上,具有高分辨率。
3、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所属区域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资料(附电子文档)请于4月15日前报送到市建设局,联系人:勘察设计与科技科 余咏红 联系电话:22178970 电子信箱:KSKQZ@YAHOO.COM.CN
附件:1、附表1 《建设科技项目获奖情况表》;
2、附表2《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情况表》。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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