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全市建设工程防汛抗干旱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台风、暴雨、干旱等自然灾害对工程建设的不良影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按照“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及早研究制定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及时了解汛情、旱情,建立健全防灾抗灾值班制度,保证灾害信息渠道畅通,保证抗灾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做到预测准确、预防到位、措施落实、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二、立即开展建设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结合管理职能,对本辖区、本单位防汛抗旱责任制、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等准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是防汛方面: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排涝设施,及时疏通排水管渠,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基础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抗旱方面:加强建筑工地节约用水的监督与指导,科学合理地制定用水计划。进入夏季高温时期,做好建筑工人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工人露天作业时间,避免人员中暑而引发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强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高层建筑施工配备消防水源,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消防器材。市建设局将结合“两场联动”检查对各单位防汛抗旱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制不落实,隐患严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建设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提供工程款和防汛抗旱安全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在建工程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详附件),并在施工中抓好落实;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应把在建工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一并纳入管理范围,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施工现场应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附:建设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考)方案
抄送:省建设厅,市府办、安监局、防汛办,许副市长、郑副秘书长。
泉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工程
防汛抗旱工作(参考)方案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将台风、强降雨和高温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泉州市中心城区防抗台风暴雨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成立本工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1、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工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副组长:(工地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
成 员:(工地各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⑴、负责本工程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上报下达工作,组织对本工程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的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⑵、在强风或暴雨来临前,及时对本工程的围墙、挡土墙、基坑、边坡、临时工棚、脚手架、特种设备、易飘浮伤人的物料等进行全面检查与加固,防止因强风或强降雨影响导致设施坍塌或物料飘落伤人。对无法采取可靠加固措施的,必须进行拆除;发现重大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上报本单位负责人;
⑶、在汛期来临前,对工地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在强风或暴雨来临前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并挂好安全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进入此危险区域;
⑷、进入汛期,应加强对工地进行巡查、监测,落实好防抗强风与暴雨工作,尤其是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吊、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工地围墙、临时工棚等应加大巡查与监测频率,一旦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将危险地带的人员和重要资料及时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
⑸、负责组织本工程人员做好防汛抗旱和防暑降温等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在高温、强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施工人员从事露天或高处作业;
⑹、协助本单位或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料、机械、车辆的调度;组织本工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⑺、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防御强风、暴雨等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⑻、落实上级部署的有关防汛抗旱方面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成立本工程应急抢险队
1、应急抢险队成员名单:
队 长:(工地安全员、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
队 员:(经验丰富的班组长、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等)
2、应急抢险队工作职责:
⑴、负责本工程的应急抢险工作,在汛期来临时,整装待命,一旦本工程出现险情时,及时对设备或设施进行加固,对受困人员进行抢救,对重要资料、财产进行转移;
⑵、加强学习和演练,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⑶、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应急装备,保证应急装备齐全完好,一旦发生险情,人员及应急装备能够立即集结待命;
⑷、抢险阶段,由队长统一指挥,同时必须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
三、制定本工程防强风、防强降雨等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1、应急响应:
⑴、进入汛期时,必须密切关注本地区的天气预报,对强风或强降雨警报级别给予格外关注;
⑵、在气象部门发布强风(包括强对流天气、飙线、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或强降雨黄色警报时,必须立即启动防强风或防强降雨应急程序;
⑶、在强风来临前,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全面排查与加固,落实好各项防御强风、强降雨的措施;
⑷、在气象部门发布强风橙色警报时,工地必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切断动力电源,安排领导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
⑸、在强风来临时,安排值班人员对工地进行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必须立即组织应急抢险,将危险地带的人员和重要资料及时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
⑹、强风警报解除后,开展灾后安全检查,对工地损失情况进行统计,组织人员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2、应急准备:
⑴、防汛隐患排查与治理:
①、进入汛期,必须加强对工地深基坑、高边坡、塔吊、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工地围墙、临时工棚等应加大巡查与监测频率,一旦发现超临界状态或出现险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②、对工地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在强风或暴雨来临前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并挂好安全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进入此危险区域;
③、接到强风警报时,工地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工程的围墙、挡土墙、基坑、边坡、临时工棚、脚手架、特种设备、易飘浮伤人的物料等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与加固,争取在强风来临前,加固整改完成;对重要资料、财产,应当及时转移到安全场所;对无法采取可靠加固措施的设施或设备,必须进行拆除;发现重大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并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④、在气象部门发布台风、强台风或强降雨橙色警报时,应将住在工地临时搭设的工棚、活动房或低洼地段的人员、重要资料全部及时转移到安全场所。
⑵、应急人员准备:
成立工地应急抢险队,由队长统一指挥,平时加强教育与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应急人员岗位有变动及时进行增补。
⑶、应急装备的准备:
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料具(如应急照明灯具、抽水泵、雨具、砂袋、交通工具、挖掘机、装载机等),并保证数量充足、状态完好,以满足应急抢险需要。
3、应急救援:
一旦发现本工程出现险情时,必须立即组织本工程应急抢险队开展抢险救灾,及时对设备或设施进行加固,对受困人员进行抢救,对重要资料、财产进行转移,紧急情况下应请求外部抢险力量进行增援;出现重大险情或人员伤亡的,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同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4、应急演练:
在汛期前,工地必须组织本工程人员、应急队伍进行防强风和防强降雨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以检查应急人员、应急装备的准备情况及状态。
四、认真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的排查与隐患治理
按防汛抗旱工作基本要求,对本工程的围墙、挡土墙、基坑、边坡、临时工棚、脚手架、特种设备、易飘浮伤人的物料、防暑降温等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指定整改责任人,制定监控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到位,确保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