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建筑劳务分包和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预通知

来源:泉州市建设局 2008-08-22 16:59:19

泉建筑[2007]4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局)、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泉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活动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07]9号)和《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泉建筑[2007]13号)文件精神,市建设局和劳动保障局决定联合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从8月15日至9月10日对辖区内各建筑企业和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市建设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将在9月中下旬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为泉建筑[2007]9号和泉建筑[2007]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检查中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和劳动保障局要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建设主管部门侧重劳务分包管理,技能鉴定工作和劳务分包企业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劳动保障主管部门侧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并各自形成检查情况的汇总材料。
三、市建设局和劳动保障局联合检查组将听取各地的检查情况汇报,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局汇报劳务分包管理、技能签定、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检查情况,劳动保障局汇报落实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检查情况。
四、市建设局和劳动保障局将在检查结束后对各地检查情况及现场抽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在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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