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科[2005]24号
各县(市、区)、泉州市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泉州市自2001年7月份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建设科技发展试点城市(下称“试点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的关心、支持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泉州市全国建设科技发展试点城市实施纲要》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试点城市”即将进入最后验收阶段,为确保“试点城市”顺利通过建设部验收,我局制定了《泉州市全国建设科技发展试点城市验收阶段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泉州市全国建设科技发展试点城市验收阶段工作方案
泉州市建设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