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建设局 2008-08-22 16:45:05

泉建建[2004]66号


泉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严格监理企业开展客观、公正和诚信的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整顿监理市场,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形式:
  检查组由市建设局局长吴共湖任组长,市建设局副局长黄金玖任副组长,下设二个检查小组。第一小组由王惠萍任小组长,第二小组由黄孙民任小组长,检查人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今年以来在建工程的监理单位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监理单位的资质、技术人员配备及内部管理情况,监理项目部人员资格,班子配备情况及到位情况;
  3、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制定、落实情况,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情况,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监理资料的管理情况,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4、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1、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今年来关于监理市场管理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并附《监理单位在建工程监理情况汇总表》;
  2、随机抽查当地在建监理单位3个,工程6个,采取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3、被抽查到的项目相关人员应到位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4、检查结束后,市建设局将通报检查结果,对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有关媒体上曝光,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较好监理单位给予表彰,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作为今后企业资质年检、资质申报以及参与招投标时业绩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第一组          第二组
  10月20日—21日    德化          泉港
  10月21日—22日    永春           惠安
  10月25日—26日    安溪           晋江
  10月26日—27日    南安           石狮
  10月27日—28日    鲤城           洛江
  10月28日—29日    市直(含清蒙)     丰泽
  五、其它事项
  1、检查组成员在各地的检查工作应做到公正、廉洁、不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
  2、检查组在当地检查时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车辆。


                                  泉州市建设局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