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公安厅、交通厅、旅游局、妇联、老龄委、民航福建管理局、上铁福州分局;福州、厦门两市建设局、民政局、残联:
为了贯彻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建设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7号)精神,建立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研究和布置开展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2年12月13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省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联络员,厦门、福州两市建设、民政、残联分管领导1名、省肢残协会、盲人协会、省扶残助残新闻促进会代表各1名。
二、会议主要内容:
1、省领导讲话;
2、听取厦门、福州市建设局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的情况汇报;
3、省残联汇报组织残疾人及助残志愿者“轮椅福州行,感受无障碍”活动情况;
4、研讨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的标准和实施方案;
5、协调解决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三、会议时间:12月13日上午8:30。会期一天,地点:福州海峡大酒店,地址:福州白马北路园挡街15-1。
报到时间:12月 12日下午至 11月 13日上午8时。
参加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四、请各单位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于12月 12日前电告省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瑞滋电话:7804696
张文杰电话:7616014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