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人事局、规划建设局、建管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2]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为保证我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表格时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申报表于2002年7月1日---2002年7月2日向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领取。
二、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人发[2002]5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 申报程序: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由本人提出报考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证件原件到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报名,届时由泉州市建设局人教科派员负责验证原件、签收。
四、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2年7月2日---2002年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鲤城区金山新村伍堡桥西侧)三楼;联系电话:2396921、2396920。
附:闽人发[2002]95号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02〕10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86号]精神,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2月21、22日举行,为做好2002年我省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二)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时间
12月21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2月22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组成)。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做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四、报名具体事项
1、各市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报名。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应对申报人员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报名申请表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汇总,并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于11月15日前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省直、中直在榕单位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经省直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等证明材料,直接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省建设厅大院建设公寓409室)报名。
2、报名时间
(1)省直、中直在榕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间:11月11-13日。
(2)各市报名时间: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自定。
报考人员经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3、报名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2002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者应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实践经历证明:包括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凡提供假文凭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考试考务费:
1、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次10元。
2、各设区的市建设局(房管局)按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帐 号:014902299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大路分理处
五、报名所需表格由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提供,复印件格式统一为A4纸。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于2002年10月31日前将负责报考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其他有关具体考务工作和考前辅导事项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大院建设公寓409室;联系电话:7610301、7610302;邮编:350001。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