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安宏建材有限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新材认定的意见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08-08-22 15:13:56
关于漳州安宏建材有限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新材认定的意见
 
漳建新材[2008]04号
 
漳州安宏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家组对你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的考核意见,经研究同意:
  一、你公司工艺流程、设备配置及生产、质量管理等基本具备批量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的条件。
  二、你公司所试制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墙体材料规定的要求,可作为新型墙体材料使用。
  三、希望你公司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使用你公司生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可到当地新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退还新墙材基金手续。

                         
                           漳州市新材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新材  产品  认定                                     
抄送:省新材办、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筑设计院、漳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咨询审查有限公司、漳州市诚全建筑工程施工图咨询审查有限公司、各建筑设计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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