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解掌握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2021年下半年的业务开展情况,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与技术指导,并配合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行风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漳建筑〔2020〕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情况填报对象
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21年度7-12月造价咨询机构业务情况表》(附表1)于2022年1月10日前送至市造价协会。
三、其他事项
1、业务统计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只填报造价不小于300万元的项目;
附件:1、2021年度7-12月造价咨询机构业务情况表
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 附件:1、2021年度7-12月造价咨询机构业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