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漳州市九龙公园所属游船码头、部份水域经营权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漳州市九龙公园管理处,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2号。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九龙公园管理处所属游船码头、部份水域经营权项目
招标内容:九龙公园游船码头、部份水域经营权项目招标
招标范围:经营项目的场地、部份水域使用权及经营权
三、期限:签订经营期限五年。
四、经营项目及标价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在报名时一次性交纳。中标后,中标方需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年以上租金(不低于一年的中标租金),经营项目由中标方选定并报送九龙公园管理处审批。
六、报名时间:2008年01月07日至2008年0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漳州市九龙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公园内),逾期取消报名权及投标资格。报名后,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高小姐,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6—2957588
七、报名条件: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报名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件。
2.持有所在地公安机关无犯罪前科(及近三年来没有发生法律诉讼未结案件)的证明。
3.若原租户参与投标,必须在原合同终止前,须将原到期前的租金结算清楚,方可报名。
八、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报名条件的报名投标人即为正式投标人,不限制名额。
(2)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个项目的报名投标人不足3家时,依法延长报名时间。
九、资格预审提交资料:
(1)如果报名投标人为企业,需提交资料:
a.投标申请函(盖章)
b.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
d.企业经营状况及资信证明(包括有效的企业财务报表;税务情况;工商管理重合同守信誉情况)。
(2)如果报名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资料:
a.投标申请函(盖章);
b.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投标人类似经营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漳州市九龙公园管理处
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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