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漳建技[2007]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规定>》(闽政[1997]3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发改委等44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漳政综[2007]127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漳政[2004]综3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国家允许的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大中、型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必须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小型项目可从方案设计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
大、中、小型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和3-17设计规模划分表执行(见附件)。
三、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市级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立项的、项目在芗城和龙文区的建设工程,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审批;
县(市)建设局负责其辖区内建设工程审批,其中大型建设工程须报市建设局备案;
特级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步设计审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取得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总平面图和方案设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已通过省建设厅抗震设防专项设计审查;
2、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签署的、能达到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深度及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建筑工程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执行;市政工程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执行。
3、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持有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4、外省勘察设计单位已办理进闽(单位、项目)备案。
五、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书中予以论述。不能以方案设计说明替代初步设计说明。
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均须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人员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勘察设计文件加盖出图专用章和注册人员注册章(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
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须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议。
六、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相应审批机关提出初步设计审批书面申请报告,同时将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在接到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是否具备审查条件。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负责收、发件。
七、初步设计的审查方式,应根据其建设规模大小以及重要程度确定。一般采取会议审查方式,广泛听取有关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审查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应载入审查会议纪要,审查会议由审批机关主持。
对于规模较大及特别重要的建设工程,还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专家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召开审查会议。
对中型、技术简单的建设工程,一般不要求召开设计审查会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或专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审批机关办理批复。
八、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和设计方案等内容与有关部门核准文件的符合性。
2、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规定情况。
4、核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
5、核查消防、环境保护、节能、抗震设防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6、核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
7、对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初步设计是工程设计的重要阶段,是进行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必须进行修改的,应由建设单位将调整、修改后初步设计报请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查批准。其中,涉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等主要内容的调整,如建设规模、使用性质、建设地点等方面的修改,须经原项目立项等有关部门同意。
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查中,应鼓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结构,贯彻正确的建设指导思想,抓好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审查,促进设计单位创优和精品意识,提高原创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十一、各县(市)建设局可根据本通知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具体办法。
附件: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漳州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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