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漳建工[2007]3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为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切实做好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县(市、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工作实际状况,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巡查。一要加强对城市燃气、供水、公共交通,特别是公交、风景名胜区及公共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二要加强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重点加强深基坑、边坡防护、临边防护、高大模板、脚手架、井字架等事故易发部位和村镇生产性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巡查;三是加强检查整改落实,对检查巡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工并予通报,同时接受处理。
三、加强工地卫生监管,有效预防肠道传染病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工地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杀灭四害、清洁环境。重点检查人员集中的工地食堂、宿舍卫生。食堂炊事人员应持身体健康证上岗,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要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卫生意识,做到“吃熟食、喝开水、洗净手”,防止建筑工地发生肠道传染病。对卫生责任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食物中毒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健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节日期间各地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适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仔细收集资料,请9月30日前将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建工科。
10月10日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上报我局建工科。
市建设局节日值班电话:0596-2936424、2944277
传 真:0596-2936880
联系人:洪续承、王溪河
漳州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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