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调研的通知
漳建工[2007]3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建筑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我市在贯彻实施《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情况是好的,但在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与不足之处,根据《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安排》(漳人大办[2007]18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这次开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整治与防范相结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组织领导:按照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的统一部署、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牵头,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组,对全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
二、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重点。
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的重点,主要是:
1、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工程报建、工程施工许可);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
2、建设工程招投标执行情况;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
4、建设单位执行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情况;
5、重点开发区执行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情况。
三、时间、地点安排(如遇计划改变,电话另行通知)
第一组:
组 长: 陈庆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柯丁河(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成 员: 陆智星(市人大城环委)
张永祯(市建设局建工科科长)
田明生(市建设工程质监站站长)
陈岸青 郑志鹏 黄潋 李团伟(科员)
9月17日:上午:诏安县 下午:东山县(晚上在东山住宿)
9月18日:上午:云霄县 下午:漳浦县
9月19日:上午:龙海市 下午:龙文区
第二组:
组 长: 陈钢铁(市人大城环委主任)
副组长: 陈文和(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 柯锦福(市人大城环委副科长)
王溪河(市建设局安监站站长)
马志强(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书记、副站长)
许进添(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副站长)
蔡宏生 冯志生(科员)
9月17日:上午:芗城区 下午:长泰县
9月18日:上午:南靖县 下午:平和县
9月19日:上午:华安县
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积级作好准备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漳州市建设局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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