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各有关会员单位参加展览会的通知
漳建协〔2007〕012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负责人:
我会近日接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处<邀请函>.经研究后决定以我会名誉组织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房地产企业和常务理事以上会员单位负责人应邀参加这次展览会。目的是通过这次参观学习、考察之机,为我会会员企业提供一个学习先进、扩大视野、拓宽业务,打入国际市场,不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一个难得的平台。
经请示主管领导批示,由我会柯丁河会长亲自带队。现将越南驻华大使馆商务处的邀请函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于七月十五日前,将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员名单电告我会秘书处,以便汇总报北京大使馆申报登记事宜,过期不予受理
漳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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