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协《关于举办首期建筑企业法律实务讲座暨企业法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的通知
漳建协〔2007〕013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闽建协《关于举办首期建筑企业法律实务讲座暨企业法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闽建协〔2007〕019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加以重视,抓紧时间向省建协报名参加于7月28日-29日在福州举办首期建筑企业法律实务讲座暨企业法务交流研讨会。
附件:《关于举办首期建筑企业法律实务讲座暨企业法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闽建协〔2007〕019号文)
漳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举办首届建筑企业法律实务讲座暨企业法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闽建协[2007] 019 号
各会员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法制建设,交流建筑企业法务经验,探讨建立、健全协会法律服务体系,经协会研究,决定在7月28日—29日在福州举办首届建筑企业法律实务讲座暨企业法务交流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举办专场讲座:
1、建设工程典型案例分析及审判指导意见;
主讲: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知名建筑法专家李剑清;
2、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实务及案例解析;
主讲: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投标法律专家林善谋;
3、BOT建设模式应用及法律问题研究;
主讲: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温长煌律师;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处理;
主讲:省建协法律服务部主任、元一律师事务所林桢律师。
(二)企业法务交流研讨
1、探讨交流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工程索赔、依法维权、工程清欠、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务经验及问题;
2、探讨成立法务人员通联制度。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 7月28日—29日,会期两天;
地点:福州梅峰宾馆;(宾馆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北路62号,联系电话0591-87887850)
会议报到:7月27日下午,梅峰宾馆一层大厅。
三、参会人员
企业主管法律工作的领导;企业法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相关人员,有关建筑法务从业人员。
四、有关费用:
会务费500元/人(含专家费用、资料费、餐费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请将填写完整的“参会回执”于7月 20 日前传真或邮寄至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部,以便我们提前作会议安排。
联系人:林达、陈旋
电 话:0591-87732869、13805053381
传 真:0591-87732879、0591-87732869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新村八村六幢
邮 编: 350013
附件:1、参会回执
2、企业法务问题征询函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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