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鼓励建筑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漳建工[2006]3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财政局、地税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拓展建筑市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现将《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鼓励建筑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计[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密切配合,协调合作,为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漳州市建设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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