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市政公用
行业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漳建城[2006]5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芗城区城管局,市直各市政公用行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近期我局召开的市政公用行业精细化管理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在全行业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市市政公用行业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建设部门和市政公用行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与时俱进,深刻认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树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深入开展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改善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漳州城市品位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市政公用行业单位要通过科学规划,创新机制,提高标准,精细操作,不断推进管理理念科学化、管理机制长效化、管理作业市场化,努力实现市容环境卫生整体达标,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市政设施管护到位,城管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目标,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夯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基础,精心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
首先要做好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工作。要对城市所有的市政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的运行和使用情况,并对管理对象实现数字化,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城管作业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其次要精心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要对城市管理管护作业标准进行重新调整,提高标准,细化指标;将工作标准由一般的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定性要求转向责任落实、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养护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作业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城市管理要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广场公园绿地管理、居民小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投诉事项处理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必须有记录,对每一问题在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向市民、媒体反馈答复并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对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处理率必须达到100%。
三、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一套立体、多元的工作机制,保障对城市进行长效精细的管理。一是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单位必须建立起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市政公用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巡查队伍,对市政设施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补更新,对破坏绿地、乱倒垃圾、乱停车辆、非法占路、违章设置广告牌等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二是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行“四位一体”巡管模式。将市容、环卫、路政、绿化有效捆绑,赋予巡管负责人检查考核权、指挥调度权,加强对路面的综合管理,对同区域巡管人员实行联责联利、同奖同罚,做到责任区域管理标准到位、职责明确、整体联动、管理长效,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完善市、区、街道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区、街道与城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管理合力。三是要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精细化监督考评机制。进一步强化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目标考评,严格实行“日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年奖惩”制度,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类考核相结合,使检查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四是要完善城市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城市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完善城市管理评价体系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工作,实行绩效挂钩,以奖代拨,对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实行挂黄牌,并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奖优罚劣,严格奖惩,有效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领导,把城市精细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不仅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细化管理精髓,还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理解精细化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建设行业每位干部职工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和百姓广泛深入宣传,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加强领导,把城市精细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建设、城管部门、城建行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务必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完善城市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级级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建设、城管部门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今后我局要把精细化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单位和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实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市直各市政公用行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建立健全精细化工作制度和长效管理、考核机制,该项工作务必于9月10日前完成并报送市建设局城建科汇编。
漳州市建设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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